参照有关规定,****受****委托,就中兴厂房电部分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参选人参加。
一、比选人名称:****
二、比选项目名称:中兴厂房电部分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比选项目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中兴厂房电部分材料采购项目 |
中兴厂房电部分材料采购(不含安装)。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约 100 万元 |
注:本项目按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的发售: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比选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拒绝。
(四)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不得对比选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比选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选。同时请参选人在参加参选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参选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参选的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七、参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参选人应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八、参选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参选人应于2025年10月15日09:30时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将于2025年10月15日09:30时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比选,参选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比选会议。标书代写
十、公告地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1.比选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0711
2.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0965、159****2202(报名、业务咨询)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1460
地址:**市**区**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