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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1MA11E38B58 | 建设单位法人:范平 |
| 李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工业园区 |
| **县2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新台镇、富家镇 |
| 经度:122.34534 纬度: 41.3889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6 |
| 鞍行审批复环〔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0084.53 |
| 69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1MA11E38B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45FXEW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5FXEW1F | 竣工时间:2025-04-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5Ew48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共安装5.0MW风力发电机组40台,装机容量为200MW,并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共安装5.0MW风力发电机组40台,装机容量为200MW,并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料场遮盖苫布、设置挡墙、洒水抑尘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人员尽量利用附近卫生设施或设置临时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本项目营运期运行维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9m3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化利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及运输环节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风机和升压站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主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箱变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处置,不在风电场内暂存。 (5)光影防治措施 本项目光影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为有效防治光影、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要求风电机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村庄及迁入居民。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已采取了料场遮盖苫布、设置了挡墙、洒水抑尘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食堂内已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人员利用临时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本工程220kV升压站已设化粪池,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9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已严格按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合理规划了运输路线等噪声控制措施。风机和升压站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有效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有60m3事故油池1座;废铅酸蓄电池、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处置,不在风电场内暂存。 (5)光影防治措施 本项目光影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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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化粪池 | 无 |
| 1 | 低噪声风电设备、主变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类标准 | 低噪声风电设备、主变基础减震 | 检测 |
| 1 | 主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箱变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处置,不在风电场内暂存。 |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有60m3事故油池1座;主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处置,不在风电场内暂存。 |
|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期应严格执行项目用地计划,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占地对植被及耕地的占压和破坏,在场地平整前应根据土壤情况,剥离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对土壤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进行复耕、复植,将生态破坏减少到最小。对****政府门协商,进行植被补偿。 | 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期严格执行了项目用地计划,严格控制了各类临时占地,减少了对植被及耕地的占压和破坏;场地平整前,剥离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已对土壤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进行复耕、复植,将生态破坏减少到了最小。对永久占地进行了植被补偿。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升压站事故油池的建设,杜绝事故排放。 |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60m3事故油池1座,事故油池采取了“三防”措施,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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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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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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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期应严格执行项目用地计划,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占地对植被及耕地的占压和破坏,在场地平整前应根据土壤情况,剥离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对土壤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进行复耕、复植,将生态破坏减少到最小。对****政府门协商,进行植被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期严格执行了项目用地计划,严格控制了各类临时占地,减少了对植被及耕地的占压和破坏;场地平整前,剥离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已对土壤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进行复耕、复植,将生态破坏减少到了最小。对永久占地进行了植被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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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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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的位置,布置在升压站的中间位置,尽量远离围墙。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设计时,应考虑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 ②控制绝缘与表面放电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③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④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应修建围墙,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主变位于升压站内北侧,远离围墙布置;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加工精良,无尖角和凸出物。 ②升压站内使用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③运行期已加强维护,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安装高压设备时,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已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接地,减少了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④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已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修建围墙,输变电设施防护区无新增民房。 ⑤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通过对本工程升压站厂界的调查和监测表明,工程所有监测点处均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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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