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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 **** | **市**区宏兴路149号 | 3,731,400.00元 |
合同包1(**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按照《**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国家规范,****公司履行协议约定和行使权利情况监管,落实对**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的运营监管,保障项目正常运作。 | 运营监管范围:主要包括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燃烧空气与辅助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及灰渣输送处理系统等。 | ****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国家有关规范实施运营监管,****公司不符合要求的运营工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垃圾接收、检查及计量 2.焚烧炉运行监管 3.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 4.烟气净化系统监管 5.炉渣、飞灰处理系统监管 6.环境监测监管 7.健康与安全管理 8.运行管理监管 | 合同签订生效后36个月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 212-2015)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中关于运营监管、环境监测内容的规定。 |
高乐、李伟壮、徐锦城(采购人代表)
| 1 | **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 3.8408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区生活垃圾**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 **** | 通过 | 通过 | 36.00 | 50.00 | 9.96 | 95.96 | 1 | 1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00 | 0.00 | 10.00 | 45.00 | 2 | 2 |
| ****协会 | 通过 | 通过 | 32.33 | 3.00 | 8.98 | 44.31 | 3 | 3 |
名 称:****
地 址:**区幸福路20、22号
联系方式:075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门市****门市**区群华路15号4幢4层3A02室
联系方式:0750-****5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5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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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