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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我单位发布了**区2025年市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拟推荐上报****、****农场、****农场、**市********社共3****农场、1家**社申报实施2025年市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在项目筹备实施过程中,****农场反映其自筹资金保障不足,决定自愿放弃实施该项目。
现将拟推荐上报名单更正为****、****农场、**市********社共2****农场、1家**社。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反映。
附件 **区2025年市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情况表(更正)
联系地址:****(五津北路16号)
联系电话:农经科028-****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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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