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行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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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28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行**市同乡东霍同村南环路西段与西环口东200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静
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186****9386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0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设的喷漆房、烘干房安装一套“过滤棉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房、烘干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漆雾收集后经VOCs治理设施“过滤棉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25000m3/h。通过喷漆房、烘干房配套安装VOCs治理设施,实现汽车喷漆及烘干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固废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承诺:**** 李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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