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9-28 18:40:43 |
****受****的委托就“2025年10月-2027年9****联通引入AI外呼询比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09月25日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就询比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1.询比项目名称:2025年10月-2027年9****联通引入AI外呼询比采购项目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3.询比项目采购情况: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09时30分,应答截止时间前本项目有7家应答人递交了应答文件。经评审有7家应答人通过初步评审。
4.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应答报价:回访类应答单价(元/通):0.27;营销类折扣报价(%):40;增值税税率(%):6%。
服务周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
进度要求:在甲方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平台部署以及相关数据、业务 系统对接工作,确保项目快速启动。在3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需求完成不低于10个业务流程建设和上线运营。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
应答报价:回访类应答单价(元/通):0.3;营销类折扣报价(%):52;增值税税率(%):6%。
服务周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
进度要求:在甲方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平台部署以及相关数据、业务 系统对接工作,确保项目快速启动。在3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需求完成不低于10个业务流程建设和上线运营。
5.中选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09月30日,如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异议受理电话:185****3435(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采购代理)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视为非有效质疑(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