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办公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线上培训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00,含税等费用)。
二、项目服务需求
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业户、机动车检测企业、小微型汽车租赁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在岗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全覆盖进行线上培训学习。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中,供应方所接触到的采购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以及为采购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供应方均负有为采购方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供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二)进度要求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分三年开展,直至结束。
(三)成果要求
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约3100人,驾驶员约3.2万人全覆盖线上培训。
(四)团队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方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服务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资质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方需将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市**区人民二路13号917室)接收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63-****798。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9月30日下午17:30 前。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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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