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五标段-八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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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五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委员会****花园7幢19层1904室

中标金额(万元):282.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43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六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双龙街道**佳园2-6

中标金额(万元):31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七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盘****中心1幢12层1211号

中标金额(万元):365.8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7.56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八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实力壹**花千集商业街6A栋309-317号

中标金额(万元):617.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五标段)
名称:中幼林抚育
服务范围:在**县、沧源县实施12000亩中幼林抚育质量提升任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或实施方案进行中幼林抚育,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满足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中幼林抚育计划工期90日历天(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服务标准:中幼林抚育符合《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及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确保任务完成率为100%,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供应商须返工直至合格止。
服务类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六标段)
名称:低效林改造
服务范围:在**实施10000亩低效林改造(不含木本油料)质量提升任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或实施方案进行低效林改造,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满足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低效林改造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涉及采用树种调整及更新改造方式的,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服务标准:低效林改造符合《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17)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类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七标段)
名称:低效林改造
服务范围:在双江县实施10000亩低效林改造(不含木本油料)质量提升任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或实施方案进行低效林改造,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满足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低效林改造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涉及采用树种调整及更新改造方式的,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服务标准:低效林改造符合《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17)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类
标段名称:**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八标段)
名称:低效林改造
服务范围:在耿马县实施20000亩低效林改造(不含木本油料)质量提升任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或实施方案进行低效林改造,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满足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低效林改造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涉及采用树种调整及更新改造方式的,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服务标准:低效林改造符合《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17)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明学强(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明文,李如玉,黄兆英,李永柱,包丽琼,谢凤瑞(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以各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下浮动40%收取,由各标段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标段中标服务费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世纪路585号

联系方式:088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文林秋苑27栋203-204号

联系方式:150****6519/135****1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琴/赵明暑

电 话:150****6519/135****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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