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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畜产品加工废弃物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畜产品加工废弃物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锡阿公路22公里处****基地(原**市国传****公司东南角),****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53′14.104″,N44°5′57.052″。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内容。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建成1条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生产线、1条动物血浆蛋白肽生产线;公用工程办公生活区和成品库依托**市国传****公司原有建筑;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等内容。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1****4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