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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环城南路图强**端至环****端拓宽工程[变更公告:第 1次]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县环城南路图强**端至环****端拓宽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省**市**县泉江镇 | |||||
| 项目审批、****机关 | ****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507-360827-04-01-675101 | |||||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砌体 | |
| 项目总投资 | 695.34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99.74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拓宽路面,同时建设盖板、树池、检查井、智能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县环城南路图强**端至环****端拓宽工程 | ||||
| 标段二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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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技术负责人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企业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劳动合同)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 |||||
| 其他要求 | 各潜在投标人: **县环城南路图强**端至环****端拓宽工程做如下澄清: 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5〕10 号文件通知的要求: ①关于明确投标单位造价工程师的情况:投标应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当由本单位注册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应为土建或者安装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本单位造价工程师应在编制人位置加盖专用章,如未签字、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本投标单位注册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提供“**住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签章注册造价师有效的查询截图,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②关于明确现场建造师答辩的情况:为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个年度内有3个未按要求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按照投标人提交的诚信守法承诺书的约定,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次年 1 月 1 日恢复)。 ③关于核查投标单位相应建造师数量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应通过“**住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投标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并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住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建造师的有关信息截图,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诚信投标。对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理。 2、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性承诺。(格式见如下附件一) 3、原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8:30,现变更为:2025年10月16日8:30。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开标前一日17:00整。涉及到电子保函及信用中国有效期的文件请投标人做好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此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特此澄清!标书代写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10-15 00:00:00.0(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 |||||
| 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0796-****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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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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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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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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