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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新盛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新盛河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文龙街道、新盛街道
建设内容:工程包括主体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生态护岸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公用工程(供电、供水、通讯等)、环保工程(“三废”及生态保护等保护措施)。水生态景观工程上游起点位于渝黔高速马家槽河公**处,下游终点位于**干流汇合口,全长4.2km。绿化工程包含堤脚线以上景观绿化,其中共栽植乔木367株,竹类609.1m2,灌木121株、灌木及地被15625.1m2,水生植物共1286.2m2; 园****广场3776.3m2、架空栈道1700m2、挡墙等。生态护岸工程总长1078.447m,****中心桩号:ZK0+141.982~ZK0+216.355和ZK3+689.082~ZK4+219.864。项目实际总投资187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欧松
联系电话:130****71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