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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公共服务**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城乡公共服务**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 | |||||||
| 标的名称: | **市城乡公共服务**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挂牌价294,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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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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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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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1月03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市城乡公共服务**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底价:29400.00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 账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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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诚达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赣诚达评报字(2025)第09001号 《****服务中心拟资产出让事宜涉及其配餐、物业服务及厨余垃圾处理20年经营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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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标书代写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标书代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以上1-6点可提供证明材料也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7.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不允许分包、转包【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合法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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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公告期满后,投标人(受让方)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受让方)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价款支付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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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中招采(江****公司 联系电话:徐梦玲191****6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