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悦洋~**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 **县**镇、武东镇、中堡镇,**县湖洋镇 | **** | **网绿****公司 | 线路起于已建**110kV变电站,止于已建悦洋110kV变电站,改造后线路路径长约33.01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29.85km,利用已建架空线路长约3.16km;**单回路铁塔85基,其中直线塔57基、耐张塔28基;拆除原****~悦洋110kV线路#7+2塔~#74杆线路,拆除水泥杆65基,拆除导地线长约27.68km。 | 1. 拟建架空输电线路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拆旧工程、塔基基础施工、铁塔组装、架设导线等几个阶段,应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全面落实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和生态影响专题评价要求,加强各阶段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政府关于****悦洋~**110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重点做好穿越******河国家湿地公园、汀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架空线路内生态保护工作,做好原有110kV 武悦线65 基水泥杆拆除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水泥杆拆除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生态保护措施。拆旧工程产生的废旧材料收集后由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拆除的废旧水泥杆应统一清运至指定弃渣点进行处置,不得在现场随意堆放。 2.项目应优化设计,合理布局,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等措施减少电场、磁场的影响。敏感点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值均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 4000V/m、100μT 的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架空线路位于农村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位于国道G357等交通干线两侧50m范围内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