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监管基石 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阳光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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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财政局精准发力,持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提质效、强监管、优服务,****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助力**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政府采购管理,充分发挥内控约束作用。目前全区66个一级预算****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政府采购专员制度。以乡镇率先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为切入点,再通过印发《内控指引》文件辐射至全区所有单位,同时****政府采购执行全流程培训,并印发《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点》****政府采购应知应会要点,帮助采购专员通俗易懂、****政府采购业务,打造同点发力监管新格局。****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通过印发《****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创先“1+5+1”合同管理模式,****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目前全区合同签订与公示的平均时限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效率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缩短到最快1个工作日,政策惠及400多家企业。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常态化开展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采取专项检查和其他检查相结合方式,定期对全区135****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通过单位自查、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进行了“全过程、全覆盖”的专项检查,2024年共对2家采购人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对4家采购人、5家代理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检查过程中“以检代宣”,对政府采购的易发常发问题同步宣传相应采购政策,引导采购人加强对采购全程序的把控,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能性。****政府采购代理执业行为。积极推广“吉评优选”结果运用,鼓励采购人运用市局最新代理机构考核结果选取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2024年开展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4次,对1家代理机构做出了责令整改,对9家代理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诉前“调解”机制。印发《****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的通知》文件,探索建立政采质疑投诉调解机制,实行先调解、后处理、调解与处理并行的模式,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初期,降低了行政成本,****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纠纷,****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2024****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率同比下降38%。

三、政采赋能助力中小企业降本增效

一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2024****政府采购项目共102个,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46个,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9个,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4个,预留份额40%以上的采购项目9个,有效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二是两免一制为企业减负增效。2024年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99个、免收履约保证金项目85个,为企业减少占用资金约870万元左右,保证金及时退付率达100%。****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累计已为1526家供应商节约资金约30.52万元。三是大力推广线上“政采贷”信用融资服务。主动搭建银企沟通桥梁,积极对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专职人员对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确保中标供应商第一时间获取“政采贷”融资渠道,进一步助力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自推行以来,已为25家中小微企业获得共计3210.11万元的贷款,有效缓解**区中小微供应商融资“难慢贵”问题。

下一步,****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新工作思路,同时始终秉持“有呼必应”的店小二精神,不断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政府采购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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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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