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新斯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酸洗磷化废水达标排放技改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齐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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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25MA3EKATN4Q梁占军
梁占军**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以西纬二路以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酸洗磷化废水达标排放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以西纬二路以南
经度:116.79548 纬度: 36.8285****保护局
2024-10-23
齐审批建〔2024〕135号****1425MA3EKATN4Q001P
2025-07-0125
10****
****1425MA3EKATN4Q****
****1425MA3EKATN4Q******公司
****0104MA950CNR8H2025-06-10
2025-06-112025-12-11
2025-09-012025-09-26
dzljhj.com/news/1423.ht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为使产品具备更加良好的性能,在原有工艺上新增酸洗、表调、磷化工艺; (2)原****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膜分离”处理工艺)处理后蒸发消耗,不外排。实际运行中蒸发过程能源消耗量较大,****处理站进行工艺改造,由原有“混凝沉淀+膜分离”处理工艺改造为“隔油+沉淀+生化+膜分离”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由蒸发消耗不外排改为经****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因生产需要,现有项目电泳配置用水、水洗1#、水洗2#、水洗3#、UF冲洗、水洗4#原为采用外购纯水,本次技改完成后采用自制纯水进行生产。 以上技改内容不涉及产能,维持原有产能不变,原有产能为年涂装30万平方米金属构件。**表调、磷化工艺;****处理站进行工艺改造,由原有“混凝沉淀+膜分离”处理工艺改造为“隔油+沉淀+生化+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购置纯水制备机,由外购纯水改为自制纯水进行生产。实际生产规模为年涂装30万平方米金属构件(无酸洗工序)。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未建设酸洗槽,无酸洗工艺,现有工件无酸洗工艺可以满足客户需求,实际生产规模不变,总投资、生产设备数量、原料用量、用电量、用水量均少于环评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酸洗:将现有抛丸后的金属件放置于酸洗槽内,采用酸洗液进行酸洗处理。酸洗能有效地去除金属表面氧化皮和铁锈等污垢。处理温度为55~65℃。酸洗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年进行分批次更换(每运行半月更换一次),年更换20次,更换量为槽体有效容积的5%,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柠檬酸在室温下为无色半透明晶体或白色颗粒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极酸。柠檬酸的熔点为153-159℃,沸点为175℃(分解)。易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显酸性。它是一种较强的有机酸,加热至175℃时,柠檬酸会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和水。拟建项目酸洗过程加热温度为55~65℃,不会达到柠檬酸分解温度,因此酸洗过程无废气的产生及排放。 (2)表调:将清洗后的工件放置于表调槽内,采用表调液进行表调处理,表调可有效加快磷化反应的速度,降低磷化处理的温度,并且由于表调增加了金属表面的活性,使得金属表面与磷化液接触时,立即开始着膜,大大加速了磷化膜的初期成膜速度,进而缩短了磷化时间,表调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年进行分批次更换(每运行半月更换一次),年更换20次,更换量为槽体有效容积的10%,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3)磷化:表调完成后的工件放置于磷化槽内,采用磷化液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金属表面形成磷酸盐保护层,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和附着力。处理温度为55~65℃。磷化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年进行分批次更换(每运行半月更换一次),年更换20次,更换量为槽体有效容积的5%,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磷酸二氢盐熔点为60℃,密度为1.40g/cm3,磷酸二氢盐的性质稳定,不会在常规环境下自行分解或挥发。它的水溶性良好,常温下在水中可以溶解,但并不会挥发,因此,磷酸二氢盐不会挥发,也没有特定的挥发条件,拟建项目磷化过程加热温度为55~65℃,其磷化液主要成分为磷酸二氢盐,因此磷化过程无废气的产生及排放。(1)水洗1#:将现有抛丸后的金属件通过水洗1#(包括热水洗、喷淋水洗),洗去粘附在工件表面的铁锈及杂质;(现有工艺) (2)脱脂:水洗1#后的工件进入脱脂槽,除去工件表面的油污,此工序温度为45-55℃,加热方式采用电加热;(现有工艺) (3)水洗2#:脱脂完成后为2#水洗工序(包括喷淋水洗1、浸泡水洗2、喷淋水洗3),均采用纯水常温水洗,洗去工件表面的脱脂剂及杂质;(现有工艺) (4)表调:将清洗后的工件放置于表调槽内,采用表调液进行表调处理,表调可有效加快磷化反应的速度,降低磷化处理的温度,并且由于表调增加了金属表面的活性,使得金属表面与磷化液接触时,立即开始着膜,大大加速了磷化膜的初期成膜速度,进而缩短了磷化时间,表调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年进行分批次更换(每运行半月更换一次),年更换20次,更换量为槽体有效容积的10%,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本期验收新增工艺) (5)磷化:表调完成后的工件放置于磷化槽内,采用磷化液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金属表面形成磷酸盐保护层,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和附着力。处理温度为55~65℃。磷化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年进行分批次更换(每运行半月更换一次),年更换20次,更换量为槽体有效容积的5%,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磷酸二氢盐熔点为60℃,密度为1.40g/cm3,磷酸二氢盐的性质稳定,不会在常规环境下自行分解或挥发。它的水溶性良好,常温下在水中可以溶解,但并不会挥发,因此,磷酸二氢盐不会挥发,也没有特定的挥发条件,拟建项目磷化过程加热温度为55~65℃,其磷化液主要成分为磷酸二氢盐,因此磷化过程无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本期验收新增工艺) (6)水洗3#:磷化后的工件进行1道水洗3#(包括喷淋水洗1、浸泡水洗2、喷淋水洗3),此工序主要为进一步洗去工件表面杂质,做好电泳准备;(现有工艺) (7)电泳:将工件置于电泳槽3-5分钟,温度30±2℃;(现有工艺) (8)UF冲洗:洗去工件表面附着的多余的电泳漆,回流电泳槽;(现有工艺) (9)水洗4#:洗去工件表面残留的杂质及多余的漆;(现有工艺) (10)固化:温度:160-180℃;时间:20-30分钟;加热方式为电加热。(现有工艺)
对比环评设计阶段,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实际未建设酸洗槽,无酸洗工序,其他工序与环评一致,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文件,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未新增生产工艺,总生产规模不变,现有工艺可以满足生产需求,实际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抑尘;****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现有项目水洗1#、水洗2#、水洗3#、UF冲洗、水洗4#工序****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酸洗废水、表调废水、磷化****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站技术改造)。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池体加盖密闭,无组****处理站技术改造)。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RO膜、酸洗过程产生的废酸洗液渣、表调过程产生的废表调液渣、磷化过程产生的废磷化液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间依托现有)。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依托现有)。废水: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抑尘;****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生化+砂滤+活性炭过滤”,本期验收水洗1#、水洗2#、水洗3#、UF冲洗、水洗4#工序产生的废水与表调废水、磷化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表调过程产生的废表调液渣、磷化过程产生的废磷化液渣、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废油液、砂滤+活性炭过滤替换下来的废砂、废活性炭、污泥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间依托现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池体加盖密闭,无组****处理站技术改造)。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依托现有)。
对比环评设计阶段,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实际未建设酸洗槽,无酸洗工序,无对应的酸洗液渣固废产生,不属于重大变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表调过程产生的废表调液渣、磷化过程产生的废磷化液渣属于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工艺“膜分离”变更为“砂滤+活性炭过滤”,因此固废中增加废砂、废活性炭,以上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纳入本次验收。 (5)本****处理站工艺为“隔油+沉淀+生化+膜分离”,实际为“隔油+沉淀+生化+砂滤+活性炭过滤”,****设备处理工艺将膜分离变更为“砂滤+活性炭过滤”工艺,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废水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县**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 本项目实际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环评设计表调槽尺寸为3200*2000*2600mm,磷化槽尺寸为3200*2000*2600mm,采用“浸洗”方式本项目实际表调槽尺寸为10000*1200*1000mm,磷化槽尺寸为14000*1200*1000mm,表调、磷化工序采用“淋洗”方式,产品经链条输送至表调/磷化槽进行淋洗,因此调整表调槽、磷化槽尺寸以满足工艺要求,实际表调液、磷化液用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根据实际工艺需求调整,原辅料用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94 0 0 0 0.02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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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县**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抑尘;****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生化+砂滤+活性炭过滤”,本期验收水洗1#、水洗2#、水洗3#、UF冲洗、水洗4#工序产生的废水与表调废水、磷化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县**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pH为7.1~7.3,位于6~9之间;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L,小于标准限值400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L,小于标准限值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L,小于标准限值30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7.07mg/L,小于标准限值45mg/L;色度最大值为3倍;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L,小于标准限值20mg/L。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县**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盖密闭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处理站废气池体加盖密闭,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4(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纯水制备设备、压滤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7.8dB(A),小于标准限值65dB(A);企业夜间不生产,故未检测夜间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RO膜、酸洗过程产生的废酸洗液渣、表调过程产生的废表调液渣、磷化过程产生的废磷化液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表调过程产生的废表调液渣、磷化过程产生的废磷化液渣、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废油液、砂滤+活性炭过滤替换下来的废砂、废活性炭、污泥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工程“电泳涂装自动生产线项目”工艺,在原有工艺上新增酸洗、表调、磷化工艺依托现有工程“电泳涂装自动生产线项目”工艺,在原有工艺上新增表调、磷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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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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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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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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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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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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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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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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