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大酒店2025-2026年度商贸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酒水饮料类)(四次)答疑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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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2025-2026年度商贸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酒水饮料类)(四次)

答疑公告(二)

(项目编号:****)

一、答疑部分

1、问:我方一项业绩与客户签有初期合同,之后未续签但基于信任长期**(有连续发票证明)。请问能否以“初期合同+后续连续发票”的组合方式,证明与该客户的长期**关系并作为有效业绩凭证

答:合同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供货内容且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连续开具发票需要体现供货类型及金额且金额累计满足评审指标要求的予以认可。

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货单据(或供货发票)须能体现供货内容、供货数量、金额等评审信息,未体现须另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延期部分

1、本项目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30”,现延期至:“2025年10月11日10:00”。标书代写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30”,现延期至:“2025年10月11日10:00”。标书代写

3、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7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4、本项目开评标地点不变。

三、变更部分

本项目原询比文件:“金额:1标段:人民币10000元,2标段:人民币5000元,3标段:人民币 2000 元。”现变更为:“本项目不做要求。”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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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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