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管理,更好地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持续开展历史文化**挖掘、申报等工作。经现场普查、筛选、评审、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诺布林卡、雍布岛等8处为**市第一批历史地段;**泽当八组达瓦传统民居、**泽当六组**玉珍传统民居等7座建筑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行署办公南楼、****饭店主楼等60座建筑为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同时,对我市第一、第二批历史建筑中已被列入文物保护对象进行调整,对部分历史建筑名称变更情况予以公布。一是历史建筑调整。**市第一批6座历史建筑**嘎波扎杂日追(历史建筑编号1SNLZ001)、**坝乡聂村秋巴囊一号古碉堡(历史建筑编号1SNJC001)、**坝乡聂村秋巴囊二号古碉堡(历史建筑编号1SNJC002)、**坝乡定贡岗叶囊古碉堡(历史建筑编号1SNJC003)、**拉绥昂达阿达庄园(历史建筑编号1SNJC004)、**东嘎加目洛桑曲吉传统民居(历史建筑编号1SNQS001),**市第二批中的1座历史建筑**扎日蹦定庄园(历史建筑编号2SNLZ003)均已被列入文物保护对象,不再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请文****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二是历史建筑名称变更。第一批历史建筑中的“**曲登庆布(历史建筑编号1SNND002)”建筑名称变更为“泽当曲登庆布(历史建筑编号1SNND002)”,第二批历史建筑中的“**泽措巴寺粮仓(历史建筑编号****)”建筑名称变更为“**泽措巴寺僧舍(历史建筑编号****)”。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管理。属地政府要落实保护责任制,制定保护利用措施,****政府统一标志牌样式,予以挂牌保护;并按照《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489-2021)《关于请报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和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要求的函》(建科保函〔2019〕202号)精神,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进行测绘建档、完善档案信息等相关工作。
附件:1.**市第一批历史地段保护名录
2.**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
3.**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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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