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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子公文
****政府:
你镇《****社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村庄规划的请示》(**府文〔2025〕1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荣****社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划》安排,规划后村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村庄用地规模均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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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