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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09: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2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江滨路东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4-****1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民生路全兴紫苑10、11号商铺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4-****0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工程(****202****9003)-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第四(4)款内容为: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 675000.00 元);现修改为: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 67500.00 元)。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4(2)款内容为:本项目室外钢楼梯按照暂列金额 675000.00 元计入;现修改为:本项目室外钢楼梯按照暂列金额 67500.00 元计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江滨路东段
联系方式:091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民生路全兴紫苑10、11号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0914-****0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双
电话:156****6222
****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