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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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备[2025]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市**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布局与引入。(1)农用地整治新增耕地83.9114公顷,其中新增水田33.7173公顷,新增旱地50.1941公顷;耕地提质改造项目78.0860公顷。(2)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小微湿地31个,生态廊道建设1387亩,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1项。(3)乡村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村道提质改造18km,垃圾分类入户11300户,安全饮水31村,电网升级改造31村,入村节点31处,标识系统31套,房屋风貌改造1000户。(4)产业布局与引入**县智慧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智能连体温棚面积665亩。九疑山****基地:项目拟租赁闲置用房进行民宿提质改造7622.88 m,****中心提质改造5221.68m。“十里画廊”****基地:项目**智能密室催芽、智能温室循环式自动育秧大棚 245 亩。总投资28896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县湾井镇、九疑瑶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2)本项目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农业农村厅****农办函(2021)174号执行。

(3)关于安全责任险的规定: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农发〔2023〕34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标书代写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受到**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09时至12时(**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司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份到**省**县九嶷南路75号9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s://www.****.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上发布。标书代写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公司邮箱(Email:****@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公司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可采用a银行转账、b保函(包括:电子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c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6. 投标文件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地****武装部****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交易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纪检部门,电话:0746-****022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柏坚毅

电 话:188****8666(经本人同意公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安大公馆603-604

项目负责人:魏春路

电 话:176****5855(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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