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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发布的《**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该项目所在位置由于修编,符合规划条件变更程序。该项目通过**县自然**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政府批准,现将变更后规划条件公示:
变更后规划条件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
特此公示。
公布时间:2025年9月29日
项目位置:****园区
联系方式:******局调查与规划技术股
联系电话:079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