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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职责
(一)县级河长职责
县级河长为相应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第一责任人,对相应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导、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二)乡(镇)级河长职责
负责做好所辖河流的堤防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防汛安全;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在县级“河长”的领导下,加强所辖河流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清障;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所辖河流做好采砂船舶(机器)集中停靠、采砂纠纷调处、可采区现场监督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以及非法采砂的清理和整顿;协助和配合相关****水库养殖和畜禽养殖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所辖河流专管员,建立健全专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三)村级河长职责
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开展所辖河流巡查、保洁工作,设立巡查员或保洁员,督导巡查员或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查保洁工作。
监督电话:0797-****167。
附件:**县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