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职责(2023年)

审批
江西-赣州-寻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3-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职责(2023年)

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职责

(一)县级河长职责

县级河长为相应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第一责任人,对相应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导、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二)乡(镇)级河长职责

负责做好所辖河流的堤防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防汛安全;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在县级“河长”的领导下,加强所辖河流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清障;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所辖河流做好采砂船舶(机器)集中停靠、采砂纠纷调处、可采区现场监督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以及非法采砂的清理和整顿;协助和配合相关****水库养殖和畜禽养殖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所辖河流专管员,建立健全专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三)村级河长职责

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开展所辖河流巡查、保洁工作,设立巡查员或保洁员,督导巡查员或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查保洁工作。

监督电话:0797-****167。

附件:**县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名录

**县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名录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