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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2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21〕31号)文件规定,武****农业农村局委托****首次新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GSP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
联系地址:**经开区薇湖路396号; 邮政编码:430090;
联系人:李细龙 联系电话:027-****5086。
附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现场核查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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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