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城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审批
湖南-永州-东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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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29

项目名称 **县**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白牙市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048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文高成
联系人 **清 联系电话 155****4206
项目投资(万元) 12393 环保投资(万元) 12.3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县**部片区进行排水防涝建设,****学院路、官田北路、舜皇大道、青土坪路等道路,改造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4009m,其中dn600管2053m、dn800管14230m、dn1000管6725m、dn1200管443m、dn1400管558m,改造排涝通道3019m,其中官田河排涝通道(12×5m)2209m,官田河支渠(3×2m)810m,购置2500m3/h排涝泵车1台,同步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及排水防涝智慧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避免午间(12点至14点)、夜间(10点至6点)施工,严禁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整阶段和装修阶段,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承诺:**** 文高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文高成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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