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共钢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化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审批
河南-新乡-辉县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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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235342Y李国勤
李国勤**省**市**市
**市**市常村镇毡匠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自动化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市 **市**市常村镇毡匠屯
经度:****036.434400 纬度: 352651.7164****环境局
2020-05-07
辉环监〔2020〕24号****
2020-08-11120
41****
914********235342Y****
**中碳****公司**中碳****公司
****0307MA9JYR4X5H2024-12-01
2025-01-012025-05-01
2025-09-012025-09-28
环评云助手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1inY1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自动化改造。与环评一致,为技改项目,未改变项目性质。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新增产能,年产3000吨矿山设备机械配件的规模不变。与环评一致,未新增产品产能。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增加自动化撕碎、破碎等工序;增加砂回收工序(旧砂再生)。已按环评要求新增自动化破碎生产线(含撕碎机)及砂回收处理系统(含振动筛、斗式提升机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废气:破碎分选粉尘采用喷淋除尘+双旋风除尘器处理,撕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应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文中《**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的要求和无组织排放0.5mg/m3的要求。所有生产工段须在密闭车间进行。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按环评要求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已全部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并投运:1.废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废气:破碎分选粉尘采用喷淋除尘+双旋风除尘器处理,撕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应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文中《**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的要求和无组织排放0.5mg/m3的要求。所有生产工段须在密闭车间进行。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按环评要求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破碎生产线1条、撕碎机1台;保留8t电弧炉1台、混砂机2台等主要现有设备。设备型号、数量与环评清单一致,均已安装到位。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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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0.0637 0.4237 0.9 0 0.424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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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化粪池 定期清掏,不外排 依托现有化粪池,容积满足要求。 无外排口,无需监测。
2 生产冷却水循环系统 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建设冷却水池及循环系统,无外排口。 无外排口,无需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破碎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号):颗粒物≤10mg/m3 已安装破碎机自带“喷淋降尘+双旋风式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已委托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TJC250A****320
2 撕碎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号):颗粒物≤10mg/m3 已安装破碎机自带“喷淋降尘+双旋风式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已委托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TJC250A****320
3 砂回收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号):颗粒物≤10mg/m3 落砂、磁选、提升、筛分等产尘点已安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已委托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TJC250A****320
4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号):厂界颗粒物≤0.5mg/m3 已落实:生产车间全密闭;落砂、砂处理、电炉等工序二次密闭;物料封闭堆存;厂区路面硬化、定期清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已委托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TJC250A****320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对破碎机、撕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已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利用厂房进行隔声。 已委托对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TJC250A****320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座面积不小于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全部按环评要求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已**1座面积不小于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铁屑废料、废砂等。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公用设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本项目为技改类项目,充分利用原有厂房、电弧炉、混砂机、行车等生产设备,以及办公室、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未新增用地。环保设施中,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所有依托工程均运行正常,满足本次验收要求。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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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位于工业区,不涉及环保搬迁。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无居民等敏感目标需搬迁,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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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通过“以新带老”淘汰退火炉与煤气发生炉,实施除尘改造,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本项目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实现区域污染物削减,包括拆除原有退火炉和煤气发生炉,对电弧炉、混砂、清砂等工序进行集气除尘改造,全面提升废气治理效率,颗粒物排放总量较环评批复指标有较大裕量,实现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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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无生态恢复要求。不涉及生态补偿;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安装视频与用电监控系统并联网。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厂区已进行适当绿化,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无需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厂区已进行适当绿化,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无需实施生态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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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用地功能变更,全部在原有工业用地内实施。本项目不涉及用地功能置换或用途变更,均在原有工业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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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已全面落实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无组织排放控制、噪声治理、固废规范暂存与处置等,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符合“三同时”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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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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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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