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接收响应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9时30分。”
(二)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五)报价要求更正为:
1.报价填写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报价比率”,填写小数。标书代写
报价比率=预算报价/预算标准
预算标准为2500元/人/年
如:预算报价为3000元/人/年,则实际报价比率为3000/2500=1.20;预算报价不得低于2500元/人/年,即报价比率不得低于1.00。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预算报价”。
3.报价比率填写要求:
①填写要求:报价比率≥1.00,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②填写的“报价比率”应为小数;如1.20、1.30、1.40等,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③投标报价为含税总金额,应包含货物价款、定制费、运输费、配送费、服务费、管理费、库存费、人工费、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价格为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合同供货期间,中标人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中标人自有电子商务平台或商超的市场销售价格(因促销临时调价的商品除外)。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方案中的商品价值进行市场询价,若发现中标人的报价存在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调整价格直到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为止。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二)符合性审查表中的第3点更正为:报价比率不得低于1.00,且是固定唯一值的;标书代写
(五)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备注中的第1、2、3点 更正为:标书代写
1.报价比率填写要求(报价比率=预算报价/预算标准,预算标准为2500元/人/年。如:预算报价为3000元/人/年,则实际报价比率为3000/2500=1.20;预算报价不得低于2500元/人/年,即报价比率不得低于1.00。)。
2.填写要求:报价比率≥1.00,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3.填写的“报价比率”应为小数;如1.20、1.30、1.40等,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采购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
地址:**市**区留仙大道205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5-****7572转2321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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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