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二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 | |
| 项目名称 | **县村落**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升工程EPCO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金江****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县家朋乡和阳村枫川村(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中心****酒店2-1405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8000.00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星宇;设计项目负责人:黄冬;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72398;202****127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建投云峰荟项目; | |
| 企业业绩: 1、建投云峰荟项目; 2、荣徽云璟台项目(**2023-17和18地块);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传承博华****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商住街区一期16幢179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梅林路358号11幢B2019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6000.00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建国;设计项目负责人:孙永宏;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47573;201****301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里船歌百里黄金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四排赫哲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 |
| 企业业绩: 1、**里船歌百里黄金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四排赫哲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2、**县**A-7号地块(御景东园)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县旅投****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县****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县华阳镇和谐华庭22幢综合楼(印潭路201号)、**********基地****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2000.00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贾小飞;设计项目负责人:宁静;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1280;202****186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地****学校建设项目(二期); | |
| 企业业绩: 1、**地****学校建设项目(二期); 2、**县现代化****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 3、****区委托运营管理;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63-****78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63-****00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