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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2025年南屏瑶族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渠坤村)立项的申请》(南政报〔2025〕28号)及《2025年南屏瑶族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渠坤村)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同意2025年南屏瑶族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渠坤村)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南屏瑶族乡渠坤村。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5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及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硬化8条共549m、涵管7处共48m、排水沟7条共235m、沉砂池1个、地坪硬化13㎡、路面割缝14m、挡土墙16m及其配套设备设施。
六、****政府投资领域提级论证类项目,请据此批复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在提级论证工作未完成前禁止开工建设。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17;****纪委****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986。收信地址:****检察院602****纪委****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邮编:5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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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