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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2075
传真:****2072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1号楼A座225办公室
邮编: 311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处理4万吨废旧轮胎迁建项目 | **市**区高虹镇新德村无门牌1(1幢) | **** | ******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从老厂区搬迁切块机、搓丝机、破胶机等设备至新厂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4万吨废旧轮胎的生产规模。本次搬迁后,原厂址不再生产。 | 无 | 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 项目粉尘于车间内自然沉降,抛光等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切丸、配料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废纤维、金属废弃物回收外卖;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