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县果品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县果品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 已由 清****委员会(清发改审批字〔2025]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县果品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市**河县宏河镇
2.3招标规模:全厂总规划用地面积68670㎡,其中本期(二期)项目建设含2#果品加工车间、1#原料库、研发中心、动力中心和化学品库.总占地面积为18295.9㎡,总建筑面积为 33949.67㎡,总计容面积为57686.01 ㎡。
2.4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001001 |
| 标段名称 |
**河县果品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已申办领取以上新资质证书);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人员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注册证书; |
| 计划工期 |
24个月(730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 |
13287.73万元 |
| 招标内容 |
全厂总规划用地面积68670㎡,其中本期(二期)项目建设含2#果品加工车间、1#原料库、研发中心、动力中心和化学品库.总占地面积为18295.9㎡,总建筑面积为 33949.67㎡,总计容面积为57686.01 ㎡。 1)设计:包括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等内容(含概预算编制),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 2)施工: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变更工程内容。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 标段名称 |
**河县果品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标段 |
| 企业资质要求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已申办领取以上新资质证书,需提供上述资质要求同等级新资质证书。 |
| 人员资质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计划工期 |
24个月(730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 |
118.3295万元 |
| 招标内容 |
全厂总规划用地面积68670㎡,其中本期(二期)项目建设含2#果品加工车间、1#原料库、研发中心、动力中心和化学品库.总占地面积为18295.9㎡,总建筑面积为 33949.67㎡,总计容面积为57686.01 ㎡。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EPC总承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PC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 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EPC标段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监理标段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01日00时至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6.2**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hhhtsggzyjyw/)
6.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6.4**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采用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操作手册 ”栏目下载查看。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 CA 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河县**镇**西街
联系人:邢原铭
电 话:0471-****123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陈毅
联系电话:165****1116
行业监管:清****建设局
地 址:**自治区**市**河县**镇**街93号
联系电话:0471-****848
综合监管:**市****管理局
地 址:**自治区**市新**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101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