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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因此,****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主要包括:省内相关专家、企业代表等。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及查阅项目有关资料,明确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验收组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晋****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地 址:**省****基地天棚塑料厂对面(原松宁庄旧址)
联 系 人:金西
联系电话:187****2680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