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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市)第一批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局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东路甲2号
邮政编码:453000
咨询电话:0373-****390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市)第一批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依据:****委员会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2〕316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7号)
拟选址位置:**市**区宝东街道、宝西街道、耿黄镇、潞王坟乡;**市冀屯镇、吴村镇、薄壁镇;**市唐庄镇、安都乡(详见附图)
拟用地面积:17.3108公顷。
拟建设规模:共治理河(沟)道5条,治理长度共4.22km,其中梯形沟道1.25km、矩形1.04km、箱涵0.32km、盖板涵0.22km、管道1.39km。重建、**建筑物5座,其中重建桥梁1座、**涵洞3座、维修拦水堰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