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9-29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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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内容:采购文件更正。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中:标书代写 (1)综合评分表中2、LED 路灯(功率大于或等于100w)在试验环境为相对湿度50%-60%、温度24℃-26℃的情况下,满足50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大于97%得8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7%大于95%得5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5%大于或等于92%得2分。 (2)综合评分表中节能保障措施第2小点:方案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 (3)技术要求中 2、芯片要求:采用国内一线品牌芯片。 3、电源的技术参数要求: (1)采用国内一线品牌电源; 现同步更正为: (1)综合评分表中2、LED 路灯(功率大于或等于100w)在试验环境为相对湿度50%-60%、温度24℃-26℃的情况下,满足50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大于或等于97%得8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7%大于或等于95%得5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5%大于或等于92%得2分。 (2)综合评分表中节能保障措施第2小点:方案有缺漏项每处扣3.33分。 (3)技术要求中 2、芯片要求:采用国内一线品牌芯片,此项条款予以删除。 3、电源的技术参数要求: (1)采用国内一线品牌电源,此项条款予以删除。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特此公告。标书代写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人民北路20号 (3)联系人:唐女士 (4)邮 编:423300 (5)电 话:138****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岭大道大华天都2栋22楼2209室 (3)联系人:孙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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