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5537
通讯地址:****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洁净室装修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镇姚家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易****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园区1 间厂房约14000 平方米,建设“洁净室装修材料生产制造项目”。本项目**2条板材生产线,拟购置数控铣床、双头攻丝机、岩棉上料机、玻镁板自动线、****中心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洁净室墙板150 万m2、洁净室吊顶龙骨100 万m2、洁净室吊顶盲板80 万m2、洁净室门窗1 万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淋胶、烘干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中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 中限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