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城市规划 | ||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9 | ||
| 标题: | ****关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 ||||
| 文号: | 无 | 来源: | |||
| 生效时间: | 2025-09-30 | 终止时间: | 2025-10-16 | ||
******集团****中心申请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该项目位于**市东津新区长山路以南、汉广大道以北、肖家寨路以东、通衢路以西。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15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变更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次变更内容为7#厂房形态及周围场地道路进行调整,厂房由3F辅房+高度12m厂房建筑形态改为5F辅房+高度8m厂房+高度6m厂房建筑形态,变更后实际建筑面积增加3137.80平方米。变更后,该项目规划拟建一栋综合楼、八栋厂房、一栋配套用房、一栋大门;总建筑面积为109244.9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74370.6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经审查,变更后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各项总体指标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建规〔2013〕166号《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向东津新****服务中心规划管理股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6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变更后方案总平面示意图及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变更后方案鸟瞰效果图(详见附件2)。
三、公示地点
(一)******建设局网站。
(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现场。
四、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五、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项目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六、联系方式
网站:http://zrzygh.****.cn/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东津新区**路6号西副楼东津新****服务中心
邮编:441000
联系科室:规划管理股(0710-****921)
附件:1.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变更后方案总平面示意图及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2.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变更后方案鸟瞰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