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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镇林地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人比选候选中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马店镇林地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人进行比选(项目编号:****)。经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候选结果
1、项目名称:马店镇林地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人比选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4、候选结果:
| 候选中选人排序 | 候选中选人名称 | 报价(元/立方米) |
| 第一候选中选人 | **** | 14.7199 |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各比选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