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9月13日,****集团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踏勘了现场,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验收调查单位(******公司)对竣工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等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市**区双福新区枫林大道2号。
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不新增厂房面积,扩建项目依托1#水旋喷漆室、1#烘干室、调漆间及公用工程等,年扩大产能100辆武警改车架,仅增加喷涂和焊接时间,不增加任何生产设备;扩建项目人员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实际建设内容: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不新增厂房面积,扩建项目依托1#水旋喷漆室、1#烘干室、调漆间及公用工程等,年扩大产能100辆武警改车架,仅增加喷涂和焊接时间,不增加任何生产设备;扩建项目治理设施新增危废贮存库活性炭吸附装置;扩建项目人员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7月,重****公司取得了“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6-500116-04-05-360370)。
2024年8月,重****公司编制完成《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准书编号为****。
2024年9月开始进行重****公司涂装线项目扩建。
2024年12月重****公司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证书编号(915********717216X001U)。
2025年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2025年7月,重****公司名称变更为:****。
项目建设至今无环保投诉,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准书,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上保持一致。项目不存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的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挥发;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
(二)废气
扩建项目主要涉及废气为喷涂废气,包括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包含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VOCs等。
(1)焊接废气
项目根据产品需要,选择CO2-氩气混合气保护焊和氩弧焊进行焊接,CO2-氩气混合气保护焊和氩弧焊均会使用焊丝(使用的不锈钢焊丝、碳钢焊丝均为实芯焊丝)。
焊丝年使用量为2t,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18.38kg/a。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为90%。
(2)喷漆废气
项目调漆工序均在企业现有喷漆房内进行;项目喷漆工序由于采用手工喷涂方式,每一次喷涂工序均需喷两层漆,分别为底漆、面漆;喷漆后附着在工件表面的油漆挥发性有机物在烘干过程中全部挥发,附着在工件表面的油漆固体份形成工件的漆膜。
项目于调漆房设集气罩收集,与1#水旋喷漆室(采用水旋预处理)、1#烘干室经抽风装置收集后的喷涂废气,一并经干式过滤+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工程设计风量为120000m3/h,验收监测数据风量58100m3/h,有机废气处理率90%。
(三)噪声
主要噪声以生产设备为主,主要包括空压机、埋弧焊操作机、风机等。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对各类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之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送原有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5年3月27、28日******公司根据《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同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喷漆废气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臭气浓度、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其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其它排放符合《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中表2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排放达标;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臭气浓度、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其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标准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其它排放符合《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中表2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排放达标;厂房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排放达标。
(2)噪声
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限值。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满足《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中总量指标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验收要求。
****设有环境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管理、组织、****公司的环保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及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同时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监测计划并明确了监测项目。
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准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排放的污染物监测结果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排放总量未超过《铁马涂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中总量指标的要求,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双福新区枫林大道2号
联系人:任佳佳
联系电话:181****490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铁马涂****小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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