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观门街5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北大街22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29日我局拟对“观门街5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北大街22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765
通讯地址:**市**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环境局****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观门街5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 | **市**区观门街5 号 | **** | ******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观门街5号,本项目锅炉房建筑面积300m2,内设置1台2.1MW超低氮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循环泵、管道及附属设施,用于**市**区58户住户、****协会等4家单位、明城宾馆以及6间铺面供暖任务,天然气的耗气量为33.9万m3/a,****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本工程及设施建设,只有在现有锅炉房内对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房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和TDS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燃气锅炉通过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2024〕63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设备和配套设施/水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为75-9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为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 |
| 2 | 北大街22号办公区及家属区更换供暖锅炉项目 | **市**区北大街22 号 | **** | ******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北大街22号,本项目锅炉房上下两层结构,建筑面积330m2,内设置1台3.5MW超低氮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循环泵、管道及附属设施,用于**市**区178户住户、**街和自新巷12****机关****中心2间办公用房供暖任务,天然气的耗气量为56.6万m3/a,****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本工程及设施建设,只有在现有锅炉房内对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房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和TDS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限值要求。3、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燃气锅炉通过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2024〕63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设备和配套设施/水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为75-9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为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 |
| 3 | ****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市**区庄和路5号 | ****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惠宁****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庄和路,本项目锅****人民政府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40m2,内设置2台4吨低氮燃气锅炉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政府、****检察院、****法院等大楼供暖。。天然气的耗气量为41万m3/a,****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42%。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本工程及设施建设,只有在地下二层对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房废水。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小区现有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4、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燃气锅炉通过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2024〕63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设备和配套设施/水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为75-8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为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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