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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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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1605-04**市东中街步行街内集装箱式售卖亭经营占用场地(08点位)出租(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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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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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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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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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描述 |
**市东中街步行街内(东起大悦城B馆—****商场)集装箱式售卖亭经营占用场地(08点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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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安排 |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138****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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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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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省 /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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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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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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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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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1605-04**市东中街步行街内集装箱式售卖亭经营占用场地(08点位)出租(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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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区 |
**省 / **市 /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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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价格(租金) |
3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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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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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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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按租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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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每个点位长、宽、高尺寸为5米*6米*3米,具备做二层使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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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全年租金及押金; 上一年度租赁期最后一个月月初支付下一年度全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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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平及附属设施 |
售卖亭主体及售卖亭内基础设施及装修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只负责售卖亭点位预留上下水管点位、用电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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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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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支付要求 |
押金为贰个月租金(根据最后成交租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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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租赁期间产生的各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禁止私拉乱接水电,堆放装修垃圾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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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经营范围及品类:涵盖餐饮、零售、服务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小吃类(无明火煎炒烹炸操作)、休闲食品类、日用百货及快消品、文创及饰品类、服务体验类、季节性商品类),通常不涉及大型或复杂商品交易,侧重 “即买即走”“即时体验” 的消费场景;如**老字号、潮流文创店、品牌特色小吃、咖啡馆、品质便利店、饮品店、甜品店、轻食店等。承租方销售相关商品需具有相关资质,不得无许可或超范围经营。 禁止入驻因烹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油烟、噪音以及异味,影响街区的空气质量与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餐饮店铺,诸如烧烤店、油炸小吃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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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市东中街步行街内,东起大悦城B馆—****商场,08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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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售卖亭为集装箱样式,需由承租方自行搭建及装修;售卖亭长、宽、高尺寸为5米*6米*3米,售卖亭具备做二层使用的条件。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20天内,完成售卖亭的搭建与装修,满足出租方要求对外经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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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3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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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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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出租场地不涉及查封、抵押,未设置他项权利,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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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2、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应当在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如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及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发票由沈交所开具,租金发票由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 5、意向承租方是企业法人的,通过竞拍取得租赁权的,须承诺并认可在租赁期开始一个月内,将其经营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全部营业资质注册地变更至本街区所在行政区域(**市**区);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通过竞拍取得租赁权的,须在租赁期开始的一个月内,在本街区所在行政区域(**市**区)以承租方的****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名义取得该经营品牌授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经营品类需要行政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6、承租方须承诺并认可在租赁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单个岗亭年度营业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如达不到上述营业额,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此承诺,并同意按年度向出租方提供营业额报表和营业额相关凭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流水、收款平台数据等)(需加盖公章),配合出租方进行核查。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若未按要求完成营业资质落户或未达到约定营业额,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7、承租方须承诺并服从东中街商业街基础营业时间。节假日/促销日,营业时间可**1-2小时,承租方须配合参与商业街统一促销活动。承租方如需装修或临时闭店,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明确起止时间,避免影响整体客流;对频繁迟到开店、提前闭店或未经批准闭店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予以警告、并对承租方进行扣除押金等处罚。 8、承租方竞得后,不允许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转借予第三方,若承租方有更换租赁场地业态的需求,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材料,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更换业态行为,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违约金、解除合同等。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9、为丰富东中街产品业态多样化,同一品牌仅能竞拍同一点位,不得竞租不同点位;同一点位的认定标准通过第一个向出租方提交踏勘函的品牌确定。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要求PDF版的踏勘函标明日期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邮箱地址:****@126.com。 10、参与竞拍的品牌不得与现有品牌重复,目前现有品牌包括“瑞幸咖啡、皇后西斯汀、1点点以及多米莉娅超级面包”。 11、本项目确定的租赁期限为3年,承租方须承诺在3年租赁期满后,如不能再次竞拍取得本项目的租赁权,承租方无条件自售卖亭搬出,并且出租方对承租方搭建和装修的临时建筑不予任何补偿、赔偿,承租方须保持搭建和装修后的临时建筑原貌,临时建筑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12、上述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最终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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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138****8773。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至出租方进行审核,包括:
1、意向承租方是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经营品牌授权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的文件、“信用中国 www.****.cn”网站查询结果信用记录良好截图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cn/socialuser-use-rllogin.html”网站查询结果信用记录良好截图,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经营品牌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3、《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 4、经营品牌简介。 出租方审核通过后,在《现场踏勘确认函》加盖出租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竞拍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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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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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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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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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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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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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并出具交易凭证后,在该保证金中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原路返还承租方,多退少补。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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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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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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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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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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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元) |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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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元)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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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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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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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9-29 15: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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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2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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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材料 |
点位照片.png 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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