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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答疑澄清公告3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我公司注册总监在注册期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既是总监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也是公司技术实力、履约能力的重要证明,二者存在天然关联。该限制条款割裂了业绩与企业、个人能力的关联性,难以全面反映投标人实际实力。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分,以更合理地评价投标方综合能力。”
回复:不予调整,业绩设置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执行原招标文件。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5号楼7楼
联系方式:曹工 0550-****8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定城镇金****广场北3幢02室商铺
联系方式:杨工157****5004
日期: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