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20号
****改革局关于**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提升农村道路10.6公里,面积约121500平方米;微改造农房25000平方米;三线整治30公里;改造农贸市场1座;环境提升约132500平方米,包括人行步道建设、人行绿道建设、巷道硬底化、绿化建设等;配套建设220个停车位及60个充电桩,分布于镇区及沿线村庄;配套建设店招803处;溪河沟渠清淤、杂草治理等。 四、建设工期:34个月。 五、估算总投资1790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7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5.29万元,预备费1893.0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1790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72.12万元、勘察费155.89万元,设计费413.83万元、监理费255.10万元、其他费用2903.5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800.37万元、建设期利息1092.6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