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揭阳-普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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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普发改投审〔2025〕120号

****改革局关于**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提升农村道路10.6公里,面积约121500平方米;微改造农房25000平方米;三线整治30公里;改造农贸市场1座;环境提升约132500平方米,包括人行步道建设、人行绿道建设、巷道硬底化、绿化建设等;配套建设220个停车位及60个充电桩,分布于镇区及沿线村庄;配套建设店招803处;溪河沟渠清淤、杂草治理等。 四、建设工期:34个月。 五、估算总投资1790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7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5.29万元,预备费1893.0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高埔镇镇区及龙堀村、高车村、月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1790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72.12万元、勘察费155.89万元,设计费413.83万元、监理费255.10万元、其他费用2903.5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800.37万元、建设期利息1092.6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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