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镇HP-05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县**镇HP-05-1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HP-05单元****园区,西起G22青兰高速、**E744#(S744#)、北起柳沟河、南至G22青兰高速,总面积约7465.3亩,传导落位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5702.8亩。HP-05-1用地位于单元北部,面积约2319.7亩。
二、主要内容
HP-05单元用地布局以工业和物流为主,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功能主导用地138.6亩、工业功能主导用地368.7亩、物流功能主导用地1294.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9亩、商业服务业用地15.1亩、交通运输用地1132.5亩、公用设施用地255.9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04.1亩、留白用地89.3亩、陆地水域8.1亩。HP-05-1用地涉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供电用地共6种用地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
四、公示形式
****政府网
五、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镇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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