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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
项目名称:**蓝岛工业固废处置项目(**蓝岛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阶段性验收)
项目地址:**港进港公路东面、****车站进站**面(QZG-M01-O2地块)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0****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