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扩建项目 | **县**镇接官亭A-4-8-3 | **** | ******公司 |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涉及土建工程,新增中医科,在原有病房内增加病床及新增病房(原有的办公区进行改造)。扩建后最终核定的编制床位为199张,接待门诊病人约为10人/d,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1.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采用塑料袋封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并委托****清运,2天清运一次;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用盖板封闭、定期在污水处理设备区喷洒除臭剂、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并加盖封闭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采取措施后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备用发电机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车辆尾气: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绿化植被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行政办公污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区废水、住院区废水、检验科废水。项目不产生含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放射性废水、含汞废水、传染病废水、影印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3m3)处理、检验科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及消毒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40m3)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3.项目对设备设置专用设备房并设置减振措施;对人为噪声及社会活动噪声严禁大声喧哗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东、南、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声环境保护目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医疗废物、第一道器皿清洗废水及检验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管理须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须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消毒处理后再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紫外灯管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回收站:餐厨垃圾及隔油浮渣委托有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2 | 年产6000万块免烧砖及年产30万方石料加工生产线生产项目搬迁重建 | **省**市**区南美乡坡脚村坝娥田二号地 | **市临****材料厂 | ******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1亩,实际占地面积为16.741亩,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万方砂石料生产线1条,包括办公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投资390万元;第二期建设年产60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1条,项目投资220万元。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洒水软管等洒水抑尘设施,干旱大风天气进行洒水降尘; ②在进行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遮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④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等建筑材料应分类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水泥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堆放,同时材料堆放应合理布局,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⑤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⑥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 ⑦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或避免其沿途遗撒,及时清运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灰尘,采取定时洒水抑尘的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 ①施工期建设1个5m3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严禁在南美河清洗施工设备。 ③建设材料(如水泥、砂石)远离河道堆放,设置防雨棚和防渗垫层,防止雨水冲刷流失后进入南美河从而影响河流水质。 生活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2m3临时旱厕收集后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结束后,需对临时旱厕进行拆除并进行场地无害化处理恢复原地貌。 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②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施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③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产生后要求首先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尽量回收尚可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堆放,禁止乱堆乱放。 (2)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内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清除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单位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环节,污染物为颗粒物。在项目设置的破碎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2个)对破碎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后(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2)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来源于给料粉尘、砂石料破碎环节未被有效收集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堆场扬尘、物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等。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给料机、破碎机上方均安装喷淋降尘系统,物料运输采取皮带密闭运输;免烧砖生产线在进料口安装围挡及喷淋洒水降尘措施,对其水泥筒仓仓顶安装筒仓布袋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项目厂区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设置在顶部及三面封闭(留一面出料)厂房内,并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内的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及时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砂石料加工项目生产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1.0mg/m3;免烧砖生产线项目生产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 (3)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生产废水、压滤废水经设置的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浓缩罐进行絮凝沉淀处理,上清液进入**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砂石料加工生产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免烧砖生产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用于免烧砖生产线搅拌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合格技术成熟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置厂房内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于车间中部和**,远离门窗;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降噪措施;车间厂房建筑材料尽可能选择降噪好的材料。确保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泥饼压滤脱水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免烧砖生产线未投入使用前,定期清运外售制砖企业制砖使用,投入使用后根据免烧砖生产原料需求进行调整,部分用于免烧砖生产原料使用,剩余进行外售;免烧砖生产线不合格产品经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破碎后回用作免烧砖生产原料使用;水泥筒仓布袋除尘灰、砂石料生产线破碎布袋除尘灰、初期雨水沉淀池底泥、洗车池底泥收集后作为免烧砖生产线生产原料使用;更换后的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食堂泔水、隔油池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能回用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当地环卫垃圾堆放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贮存库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5.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①重点防渗区: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6.1.4,即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化粪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水洗砂石生产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要求。 ③简单防渗区域:厂区道路、生活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硬化即可。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