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综合指挥中心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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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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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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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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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三****示范区****中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08时2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三****示范区****中心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711,326.58元
最高限价:****326.5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SGZ[2025]422-ZC288-1 三****示范区****中心提升项目 ****326.58 ****326.5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中心、****中心、****中心、****指挥中心等的基础装修及机房软硬件设备、非现场执法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5交货安装期:90日历天
5.6质保期:一年
5.7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安装、调试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4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交易中心网。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网(http://gzjy.****.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CA证书:http://gzjy.****.cn/fwzn/004003/****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20分(**时间)
2.地点:在****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保证金: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3、其他事项:
(1)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所有计分部分内容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三****示范区****中心大楼2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中兴路90号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152****9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152****983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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