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互联网信息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互联网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互联网信息系统服务 |
1项 |
否 |
496000 |
496000 |
4960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市芗**漳华中路491****广场3幢304室(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联系人:吴敏 陈丽华,电话:0596-****156,邮箱:****@163.com。
8.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4日15:00时(**时间),**市芗**漳华中路491****广场3幢304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4日15:00时(**时间),**市芗**漳华中路491****广场3幢304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 址:**市芗**胜利西路118号十号楼
联系方法:黄先生 0596-****79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芗**漳华中路491****广场3幢303-305室
联系方法:吴敏 陈丽华 0596-****156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公司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元光北支行 |
| 银行账号:140********00066948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