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赤寿乡产城人融合发展项目——历史经典产业**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县赤寿乡赤岸村。
3、建设单位:**县赤寿生态强村****公司
4、招标单位:****
5、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4889.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8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84.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86.37平方米,地下面积198.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2幢以及配套给排水、电力、室外附属等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
工期20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时间紧任务重,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投标人需为辰阳建设库内A****公司。
六、最高限价及下浮范围:
1、最高投标限价:****3470元(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已下浮10%)
2、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3.0%-6.0%。标书代写
3、采用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整体让利形式进行报价,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付款周期:
1、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结算经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 1.5%作为质量保证金, 按规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进行支付。
4、投标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如因招标方暂时未收到业主(建设单位)工程款,投标方应同意暂缓支付货款。本条款对付款的限制性约束是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双方对此约定具有共识,是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投标方不得以对此条款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原因在履行过程中对招标方未能依据约定进行付款提出质疑、拒绝施工、索赔或和法律上的要求。
注: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无欠薪”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号)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必须依照格式填写。如有必要,投标人可对格式进行扩展增项,但不可简化)标书代写
2、 投标文件包括:标书代写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下浮率多家投标单位一致的情况下,****委员会成员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 2 名时,采用再次票决法确定中标人,若再次票决仍无法确定中标人,则在所有有得票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确定 1 名中标人。
九、其它事项
1、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为****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如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工程仍未完工的,承包人须在原保函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发包人要求重新开具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及保函的金额视工程实施情况和剩余工程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提供完整施工资料备案后,结清并退还(不计息)。
2、项目管理班子经费按辰阳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由于项目特殊,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立即进场,并于国庆期间不放假连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