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大公馆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大公馆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大公馆校区食堂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坡区谢家湾正街92号 联 系 方 式:曾文(131****789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八桥镇双龙路2号附141号 联 系 方 式:卢建果(138****41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延期交货的处罚: 2.1成交供应商必须合同中约定时间组织货物供应,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交货延误,交货时间顺延,不增加任何费用。 2.2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期交货,每延期1天需向采购人缴纳税200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10天仍未完成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3以下原因造成交货日期延迟,经采购人确认后,供货日期相应顺延。 A、法定不可抗力因素; B、合同中约定或采购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C、成交供应商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报告,采购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1.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 2.保修范围: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方故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的一切故障,易损件不在保修范围内。 3.服务措施: 3.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售后期内若出现故障,供应商必须立即响应维修或调试,不得因设备故障影响食堂正常运营。 3.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质保期后服务: 4.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4.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17日~ 2028年9月19日 服务地点:****大公馆校区
八、验收组成员:文双全,冷彬,王强,谢俊,周寒,毛小霖
九、验收意见:设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验收合格
附件:
大公馆校区厨房设备验收报告.pdf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