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人:
现就****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做如下更正:
1. 原招标公告中开标及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105会议室 ”
现更正为:
“**市**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23会议室”;
2.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更正内容作为“****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人:葛诗诗、李宏飞
电 话:021-****0095、021-****5201
****
****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