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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6日,********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至**铁路№RZ2标段NYZQ-8(**段纵向贯通便道、驻地)临时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会议,验收情况如下:
一、验收情况
****至**铁路№RZ2标段NYZQ-8(**段纵向贯通便道、驻地)
| 用地单位 | 位置 | 损毁地类 | 面积(公顷) | 复垦地类 | 面积(公顷) | 复垦率 |
| ****公司****公司 | **市大里镇大里村、古红村、新圩镇白**村 | 水田、旱地、果园、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村庄 | 1.8569 | 全部按照原地类与面积进行复垦 | 1.8569 | 100% |
二、验收结果
****至**铁路№RZ2标段NYZQ-8(**段纵向贯通便道、驻地)该项目基本达到复垦方案要求,验收初步通过。
三、公告时间及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告时间
(二)2025年9月23至10月23日
(三)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间,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联系单位:****
联系人:卢柏岑
联系方式:0775-****567
2025年9月23日